教评〔2026〕1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监控,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范围
本次换届涵盖校级本科生教学督导组、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原督导组成员任期届满,可按规定连聘连任。
二、选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责任心强,热心督导工作,愿为青年教师培育贡献力量;
2.熟悉国家、省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了解学科发展前沿与教育教学改革趋势;
3.身体健康,在职在岗非退休教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非学校中层及以上现职领导干部。
(二)其他条件
1.本科生教学督导
(1)具有丰富的本科教学实践经验,熟悉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教学效果优良;
(2)对OBE、两性一度等先进教学理念和数字化教学有一定了解,能对现代化本科教学课堂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教学建设或教研教改成果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荣誉。
2.研究生教学督导
(1)担任过研究生导师,且至少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毕业生;
(2)具备扎实的学术造诣,曾在学术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在研究生培养、学位论文指导等方面经验丰富;
(3)熟悉研究生分类培养相关政策,能针对研究生教学各环节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架构
校级本科生教学督导组:拟聘19人,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拟聘11人,设组长1名。
四、工作安排
(一)教师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广东财经大学校级本科生教学督导申请表》(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申请表》(附件2),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师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考察,择优推荐2-3名本科生督导人选;结合学科分布、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考察,择优推荐1名研究生督导人选(无硕士点的教学单位暂不推荐研究生督导),推荐结果统一填写至《广东财经大学校级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学校审核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与综合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3月6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明德楼703教评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电子版材料以“XX单位+本科生/研究生督导报名材料”命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jpzxjxpg@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919。
附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