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评〔2026〕25号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其他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督导复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做好省教育厅回访调研和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第二个督办节点(2026年12月20日)的各项工作,压紧压实校院两级整改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更新整改台账
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2026年1月1日—6月30日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阶段性工作台账》(附件2),逐项填报2026年7月1日至11月20日的整改措施及成效等情况(以下简称《整改台账》,附件3)并报第一责任单位汇总。重点填报本阶段新增工作举措和成效,对台账中第一阶段尚未完成的措施集中攻坚;未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未形成新增成效的,不重复填报;确需调整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或完成时限的,按整改方案规定程序报批,并填报《整改台账》“工作推进备注”栏,超出预期取得的成效也填报在《整改台账》“工作推进备注”栏。
(二)整理佐证材料
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台账》,按“措施编号”整理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按《佐证材料目录(样式)》(附件4)编制本单位佐证材料目录、收集电子版佐证材料、形成文件夹,报第一责任单位。第一责任单位汇总形成《佐证材料目录》和电子版佐证材料,按要求提交整改办。纸质版佐证材料做成档案保存于第一责任单位处备查。
二、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阶段:2026年11月20日前
各责任单位完成台账更新、佐证材料整理、目录编制工作。
(二)材料汇总阶段:2026年12月1日前
第一责任单位汇总、梳理相应材料,形成《整改台账》《佐证材料目录》及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整改办。
(三)抽查调研阶段:2026年12月20日前
整改办根据整改台账对各单位整改工作抽查调研,包括现场调研、查阅工作台账、调阅佐证材料等;对进展滞后、推进缓慢的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单,督促限期完善。
(四)总结汇报阶段:2026年12月30日前
整改办汇总形成学校2026年下半年审核评估整改阶段性工作台账,报学校审定。
三、工作要求
1.落实第一责任单位汇总负责制。第一责任单位要梳理汇总形成2026年7月1日—11月20日的《整改台账》《佐证材料目录》和电子版佐证材料,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按时填报。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整改进展成效与存在问题,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不得以无关材料堆砌代替有效佐证,不得用后补材料代替过程性佐证材料,原件不便提交的,可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按时报送材料。2026年12月1日17:00前,第一责任单位将《整改台账》《佐证材料目录》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pzxjxpg@163.com(邮件名“XX单位2026年下半年评估整改总结材料”),《佐证材料目录》的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明德楼704室。佐证材料纸质版不随文报送,各第一责任单位留存备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华,热萨;8409692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督导复查工作的通知
2.2026年1月1日—6月30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阶段性工作台账(供参考)
3.2026年7月1日—11月20日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阶段性工作台账(需填报)
4.佐证材料目录(样式)
附件.zip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11月3日
